苏州加快构建老年健康服务,有望新建一批康复医院

【导语】:苏州加快构建老年健康服务,有望新建一批康复医院

(12月2日)下午,苏州市召开全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全体(扩大)会议,回顾总结了近年来全市老龄工作情况,部署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全市老龄工作任务。苏州市副市长曹后灵出席会议并讲话。

  近年来,苏州老年人口数量和占人口总数的比重持续增长。截至2019年底,60周岁及以上户籍老年人口已达185.67万人,占全市户籍人口的25.69%,苏州已经进入到“深度老龄化社会”。为了让苏州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老有所安,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各项决策部署,将老龄事业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总体布局,构筑了比较健全的老龄事业政策体系。

  目前苏州社会养老保障更加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9%,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覆盖率达到 100%,养老服务信息系统覆盖率达到100%,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数44.5张,养老院服务质量大幅提升。近期民政部门启动的“居家养老夜间照护”新模式的探索,获得广泛好评。

  苏州老年健康服务全面升级,聚焦影响苏州老年居民健康的主要健康问题,建立胸痛、卒中、创伤等重大疾病的多中心协同救治体系,建立肿瘤、心脑血管疾病等疾病危险因素筛查机制,建立社区健康管理综合服务平台,形成了科学、高效的“社区筛查预防-智慧急救-多中心协同救治”的分级防治综合体系。护理院建设在全国领先,长期照护保险已经进入第二阶段试点,医养结合服务网络和工作机制更加健全。目前苏州人均期望寿命已达83.82岁,位居全国第一。

  下一步,苏州将加快构建包括健康教育、预防保健、疾病诊治、康复护理、长期照护、安宁疗护等覆盖城乡、综合连续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争取在“十四五”期间,建成1所三级老年专科医院和1所康复医院,人口超过50万的市、区设置1所二级老年专科医院或康复医院;以老年人健康为中心,全力实施老年健康促进行动,培育推广一批行业领先、具有品牌效应的医养结合示范机构和社区;深入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探索制定鼓励子女照顾老人的政策措施,探索完善“喘息服务”“子女照护假”“居家养老夜间照护”等制度;进一步健全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统筹做好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构建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促进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健康发展;依托老年宜居环境建设和适老化住区改造,建设一批居住环境优美、无障碍设施齐全、健康养老功能完善、敬老氛围浓厚的老年友好示范社区。

  曹后灵表示,要充分认清形势,在更高起点上推进老龄事业发展,从政策、需求与供给、统筹发展、事业产业协调发展等层面,进一步切实解决;要把握时代要求,落实当前老龄工作重点任务,着力构建综合连续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着力完善多层次城乡养老服务体系,着力健全保基本广覆盖的老年社会保障体系,着力发展健康养老服务产业,着力营造养老孝老敬老的社会环境;要加强组织领导,形成齐抓共管老龄工作大格局,强化政府责任,健全老龄工作机制,加强机构队伍建设,加大宣传引导,更好地造福全市老年人,努力开创苏州老龄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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