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吴江区企业提前复工申请方法

【导语】: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规范企业复工的相关活动,严格贯彻落实中央、省有关指示精神和苏州市《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3号)》《苏州市关于落实主体责任延迟企业复工加强疫情防控的通告》以及吴江区《关于落实主体责任延迟企业复工加强疫情

 一、申请条件

  1.确有特殊原因

  1.1 从事疫情防控必需物资或不可缺少配套原材料生产(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2 国家重点工程或疫情防控重要工程需要(提供辖区市以上政府或央企、大型国企公函);

  1.3 为当地未停工龙头企业提供不可缺少配套(龙头企业提供证明和购销合同);

  1.4 规上外贸生产企业赶做重要出口定单(提供外贸合同)。

  2.企业须具备的条件

  2.1 制定有切实可行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

  2.2 按照要求设置员工隔离观察的场所;

  2.3 具备足够使用的复工生产必需的防护用品;

  2.4 复工员工为符合条件的企业原有参保职工和新录用的本地员工(当地村委或居委会出具近期不曾赴重点地区的证明);

  2.5 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条件。

  二、申请程序

  1.企业将需要提前复工原因的证明材料,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隔离观察的场所,生产必需的防护物资,复工员工名册等材料(见附件申请材料清单)提交所在镇(区)进行预审和现场审核;

  2.镇(区)审核通过后将主要领导签字的书面申请上报区防控指挥部复审;

  3.区防控指挥部复审通过后书面申请报市政府终审。

  三、审核原则

  1.从严控制提前复工企业数量;

  2.生产防护用品及其配套原材料企业优先,承诺为复工企业所在地提供防护用品的企业最优先;

  3.企业不得以复工为理由新招录员工或经过重点地区的原有职工上岗;

  4.外地政府或企业要求当地企业复工应帮助复工企业供应生产必需的防护用品。

  四:申请材料清单

  1.企业申请报告;

  2.吴江区企业复工申请表(属地政府审核意见);

  3.防控方案;

  方案必须包括:

  (1)已排查全部员工出行轨迹,特别是非吴江籍员工的排查工作。核实员工户籍、住所等信息,完整掌握员工外出、返回情况,建立“一人一表”登记制度;

  (2)做好疫情防控方面必须包括落实专门疫情防控管控人员,设立企业测温点或隔离室,配备防控用品,如:防护口罩、消毒液、红外测温仪等;企业复工后每日对全体上岗人员入厂前进行体温检测,如有发烧或者咳嗽情况,立即进行隔离;每天上班前要对宿舍、食堂、车间等重点区域进行消毒等内容。

  4.复工方案(必须包括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复工领导小组,包括领导体系、责任分工、排查制度、日常管控、后勤保障和应急处置等,要细化到车间班组,明确各级责任人等内容。

  5.复工员工信息汇总表;

  6.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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