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园区“虚拟优租房”政策重大调整

【导语】:为了让大家更容易理解,小编做了一个极简版解读,让大家一图看懂园区“虚拟优租房”政策。

为进一步加大园区人才吸引力度,应对企业职工租房难题,缓解实体优租房候租压力,园区管委会日前决定,拓展“虚拟优租房”房源及范围、调整虚拟优租房补贴。

  拓展虚拟优租房政策实施范围至整个苏州城区

  调整前,符合公租房申请条件的园区人才,承租园区范围内已经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符合出租条件成套个人住宅时方可享受虚拟优租房人才租房补贴。

  调整后,这一范围拓展至整个苏州城区,即租住姑苏区、相城区、吴中区、吴江区、虎丘区范围内符合出租条件成套个人住宅的园区人才,也可申请虚拟优租房补贴了。因涉及管理软件开发,具体园区外租赁房源开放申请时间,请关注园区公租房管理有限公司网站的通知。

  增加纳入虚拟优租房体系企业房源

  园区管委会决定园区范围的集中式公寓可申请纳入虚拟优租房体系,也就是园区人才除了租住个人住宅可以申领虚拟优租房补贴,以后租住在园区范围内的国资企业、村镇集体经济组织、社会企业建设并规范运营的长租公寓和集宿楼等集中式公寓的人才也可以申领补贴了。纳入园区虚拟优租房体系的项目将在园区公租房管理有限公司官方网站公示。

  上调虚拟优租房补贴标准

  园区管委会决定,建立虚拟优租房补贴金额市场调节机制。虚拟优租房补贴将于2020年7月1日起进行首次上调。

  调整后的补贴标准具体为:本科单身500元/月,硕士或本科已婚800元/月,博士900元/月。因园区以外房屋租赁成本相对较低,为平衡区内区外人才租赁补贴,租住园区以外房源的,各档虚拟优租房补贴相应调减100元/月。

  为了让大家更容易理解,小编做了一个极简版解读,让大家一图看懂园区“虚拟优租房”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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