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委托人事档案保管服务指南

【导语】:苏州市单位委托人事档案保管服务指南,最新消息来了!关于提供哪些材料?在哪里办理以及办理流程等详细信息本文一一为你介绍。

办理依据:
1. 中组部、人事部关于印发《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1996﹞118号);
2. 组织部、人社部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0号)

3.人社部《关于简化优化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的通知》(人社厅发【2016】75号);


一、单位开户


单位开户条件

工商注册地在苏州市姑苏区范围内,并在市或姑苏区社保中心缴纳社会保险,无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用人单位。

服务内容:

1.保管人事档案;

2.出具以档案材料为主要内容的相关证明材料;

3.办理人才流动手续;

4.人才集体户挂靠。

需提供的材料:

1.《法人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的副本原件;

2.《单位委托人事关系、档案保管协议》一式二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办理程序:

1.现场办理程序:

(1)单位经办人员将需提供的材料交至人才服务中心公共服务窗口;

(2)人才中心工作人员核准所需材料后,签订《单位委托人事关系、档案保管协议》(一式二份),并将其中一份盖章后返回单位保管。

2.在线办理程序:

    用单位账号登录我中心网站(网址:.cn/szrczx),进入“自助服务”界面或进入“苏州人才中心”微信公众号“网上办事”—“办事大厅”界面,点击“单位代理开户”,在线填写单位信息并上传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等材料,提交申请。由工作人员进行在线审核。


二、单位员工办理人事档案转入

(一)服务对象:

依法已与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具有中专以上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二)需提供的材料:

(1)需转档人身份证(或正确的身份证号码)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2)提供原档案保管单位的名称等信息。

(三)办理流程:

1.现场办理流程

⑴单位经办人员将所需材料交至人才中心公共服务窗口;

⑵市人才中心工作人员审核材料、查验社会保险缴纳情况(有缴费记录的方可办理转入手续)、办理信息登记;

⑶由市人才中心根据本人提供的原档案保管单位信息,开具《调档函》;

2.在线办理流程

    凭单位账号登录苏州市人才服务中心官网(网址:.cn/szrczx)进入“自助服务”界面或进入“苏州人才中心”微信公众号“网上办事”—“办事大厅”界面,点击“员工档案转入”,系统自动查验社保信息后可自助打印调档函办理调档手续,并通过邮政机要将档案邮寄至苏州市人才服务中心(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288号档案管理科)。

 

注:单位在办理档案转入手续一个月后,登陆.cn/szrczx“查询专区”查询到档情况,如有问题请直接与人才中心承办人员联系。

【收费标准】不收费

【服务时限】现场办理:即时;在线办理:一个工作日

【服务地点】苏州市人才服务中心(干将西路288号)一楼大厅1-4号窗口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  13:00-17:0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512-65815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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