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养老金有新变化!

【导语】:过去江苏上半年退休的企业职工是按上年的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计发基本养老金,而不是按当年的计发基数计发基本养老金。


过去江苏上半年退休的企业职工是按上年的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计发基本养老金,而不是按当年的计发基数计发基本养老金。


为此经请示,国家人社部同意过去江苏对上半年退休的企业职工采取了参加退休当年基本养老金调整的做法,这是一个阶段性措施,也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上半年退休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做法不一致。


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和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统一计发年度的要求,经报国家人社部、财政部同意,从今年起,上半年退休的企业职工,先按上年的计发基数预发基本养老金,待当年计发基数公布后,再按当年的计发基数重新计发基本养老金,因此不再参加当年的基本养老金调整。



广告热线:0512-65301757 传真:0512-65291836 投诉咨询:0512-65291521 法律顾问:江苏悦孚律师事务所 汪萌之律师 李晓燕律师
信息产业部备案/许可证编号: 苏ICP备05031257号 经营性ICP证: 苏B2-20140130号 苏网文〔2023〕5276-226号
版权所有:苏州互联印象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4-2024 gusuwang.com All Right Reserved 《姑苏网》版权所有
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举报邮箱:jubao@gusuwang.com 举报电话:(0512) 653017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