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蔬菜健康新提醒
发布时间:2020-07-31 09:16
作者:苏州本地生活
【导语】: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发布“市场监管总局关于17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 第12号)”和“市场监管总局关于1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 第13号)”。
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发布“市场监管总局关于17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 第12号)”和“市场监管总局关于1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 第13号)”。通告显示上海、江苏、山东等地的某些菜场销售的蔬菜类中的韭菜的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9)中的规定,腐霉利在韭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2mg/kg。
中文名称:腐霉利,是新型杀菌剂,属于低毒性杀菌剂。主要是抑制菌体内甘油三酯的合成,具有保护和治疗的双重作用,可用于防治黄瓜、番茄、辣椒、葡萄、草莓、苹果和桃等瓜果蔬菜的灰霉病等。
研究表明,摄入腐霉利轻则刺激眼部和皮肤,如若长期食用带有腐霉利残留的蔬菜,会造成农残在人体内定量沉积,对人体神经、血液等系统有害。
因为腐霉利是一种内吸性杀真菌剂,对葡萄孢属和核盘菌属真菌有特效,能防治果树、蔬菜作物的灰霉病、菌核病,对苯丙咪唑产生抗性的真菌亦有效。
使用后保护效果好、持效期长,能阻止病斑发展蔓延,在作物发病前或发病初期使用,可取得满意效果。
使用了腐霉利以后,可以有效的预防花果蔬菜发生灰霉病等,以此来保证农作物的产量,故而使用。同时,菜农的不当使用会造成腐霉利的浓度超标而残留。
1.应当购买新鲜的瓜果蔬菜,无需特别关注瓜果蔬菜的模样。
2.购买回家后,应及时清洗,适当浸泡一段时间,清水流水多次冲洗,蔬菜类应先洗再切。3.若不慎摄入,可能会有眼部和皮肤的不适,此时应当及时就医,对症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