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职工医疗保险登记申报注意事项

【导语】:苏州职工医疗保险登记申报注意事项如下

单位参保信息申报注意事项


1.参保单位在社保(医保)经办机构办妥参保信息申报手续后,还应立即到税务征收机构办理社会保险费征收相关手续。


2.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单位依法终止的,须在变更或终止之日起30日内,填写《社会保险变更登记表》或《社会保险注销登记表》,到社保(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手续。


3.在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一体化信息平台上线之前,单位参保信息申报手续由社保经办机构统一受理后,即完成五项社会保险的登记申报,无需再到医保经办机构单独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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