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比例等有关规定
1.参保单位及其职工应缴纳的医疗保险费,按照各险种缴费基数乘以缴费比例计算。2020年7月1日起,市区参保单位及其职工缴费比例如下:
险种 | 单位缴费比例 | 职工个人缴费比例 | 单位个人合计比例 | |
医疗 保险 | 基本医疗保险 | 6% | 2% | 9% |
地方补充医疗保险 | 1% | —— | ||
生育保险 | 0.8% | —— | 0.8% |
备注:按规定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的财政全额拨款机关事业单位在编职工,不参加地方补充医疗保险。
2.医疗保险参保职工(不含退休人员),须同时按每人每月5元的标准缴纳大额医疗费用社会共济基金。
3.职工个人缴纳部分和大额医疗费用社会共济基金,由单位在发放工资时代为扣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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