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伤保险经办规程》(人社部发〔2012〕11号)第四十四条规定,工伤职工旧伤复发,经治疗工伤协议医疗机构填写“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治疗申请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享受工伤医疗和停工留薪期待遇。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伤保险经办规程》(人社部发〔2012〕11号)第四十四条规定,工伤职工旧伤复发,经治疗工伤协议医疗机构填写“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治疗申请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享受工伤医疗和停工留薪期待遇。
停止工作治疗休养期间,由用人单位按停工治疗前正常上班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按月发给。
相关阅读:苏州市社保卡服务网点
苏州失业人员领取补助金一览
小编温馨提醒:微信搜索并关注姑苏网,对话框回复社保,即可获得苏州社保缴纳等相关方面内容。
扫描识别下方二维码
获取更多苏州资讯
推荐阅读》》》苏州市1元游园林活动(时间+数量+使用范围)
好消息!1元游园林门票优惠活动正在火热进行中,对话框输入【1元】即可直接获取苏州“1元游园林”活动详情以及抢票入口,7月31日至12月31日每天下午5点开抢!每天3000+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