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苏宣传文化人才计划目标是从2020年起
5年内全市引进和培养150名宣传文化人才
其中引进特聘人才50名
快来看看你符不符合条件吧!
人才引进计划
人才引进对象及条件
人才引进分为特聘人才全职引进、高层次人才柔性引进和创新创业团队引进
一:特聘人才
姑苏宣传文化特聘人才分 A、B、C 三类,引进对象 须政治坚定、品德优良、业务精湛、成就突出、影响广泛、身体健康。
A 类特聘人才条件:
年龄一般不超过 55 周岁 ,采取直接认定的办法,须符合以下条件 之一:
1.国家级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
2.中宣部“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
3.中宣部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获奖作品主创人员。
B 类特聘人才条件:
年龄 一般不超过 45 周岁,采取认定与评审相结合的办法。
1.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直接认定,但须从 紧把握,也可通过评审认定:
(1)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
(2)受省(部)级部门表彰的学科或行业带头人;
(3)江苏省“333”工程一、二层次培养对象及省外相当层 次人才;
(4)江苏省宣传文化系统“五个一批”人才及省外相当层次 人才。
2.其他评审标准见附件。
C 类特聘人才条件:
年龄一般不超过 35 周岁,采取评审认定,具体标准见附件 。 急需引进的紧缺人才(包括非共识性人才),相关条件可适当 放宽。
二:高层次人才柔性引进
高层次人才柔性引进主要适用于 A 类和 B 类层次特聘人才。
鼓励宣传文化系统各单位在不改变人才与原单位人事关系的前提 下,以契约管理为基础,以业务指导、项目合作、培训咨询等形 式柔性引进人才。
用人单位须与引进人才签订项目协议(或工作协议、劳务合同等),人才每年在苏州工作时间累计一般不少于30个工作日,特殊情况除外。
三:创新创业团队引进
姑苏宣传文化创新团队是指受聘为苏州市企事业单位或社会 组织工作或服务,具有高水平创作、研究、传播、表演等能力的 团队;创业团队是指自带技术、项目、资金来苏州创办文化企业 的团队。
创新创业团队的工作或项目均须能填补苏州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发展空白,有助于推进苏州文化高地建设,提升苏州文化软实力和综合竞争力,能够引领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产生较 好社会和经济效益。
人才引进支持政策
一:特聘人才支持政策
1.A类、B类、C类特聘人才分别给予250 万元、150 万元、50 万元安家补贴,自认定并完成购房手续后下一年度起分两年拨付。
特聘人才购买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受缴存时 间限制,可按公积金缴存基数计算可贷额度,A 类、B类特聘人才贷款额度可放宽至最高限额的 4 倍,C类特聘人才贷款额度可放宽至最高限额的2倍。
按照规定享受子女入学、医疗保健等生 活待遇;配偶、子女需随迁落户的,按照市有关政策办理。
2.文化事业单位引进特聘人才,经市人才办会议审议同意, 可按《关于创新编制岗位管理方式鼓励事业单位引进高端人才的 实施办法(试行)》(苏编办通〔2017〕32 号)规定,使用编制“绿 灯”政策,不受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设立特聘 岗位。
3.特聘人才可采用“一人一议”的协议工资,经主管部门审 核及人社、财政部门批准后执行,协议薪酬工资不计入单位绩效工资总量。
二:高层次人才柔性引进支持政策
对柔性引进人才的支持采取事后奖励方式 ,按照绩效择优奖 励。
按用人单位根据协议实际支付薪酬的 30%(实际支付计税薪酬应在5万元以上)对用人单位予以奖励,单个人才(项目)最高10万元,同一单位每年奖励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连续 3 年来苏工作的柔性引进人才可申报参评“荣誉姑苏文 化名家”,获评者一次性奖励10万元。
三:创新创业团队引进支持政策
1.经申报评审确认,姑苏宣传文化创新创业团队 分为 A类、B类、C类,根据具体情况分别给予 A类300万元、B类150万元、C类50万元项目资助经费,在获评下一年度起分三年等额拨付到位。
2.团队带头人和核心成员如符合相关条件的,还可申请安家补贴和奖励;获得资助的创新创业团队,均须在苏工作(服务)一定年限,具体实施办法另行制定。
3.对引进文化人才(团队)成绩突出的企事业单位,优先推荐申报省、市引才奖励和引才补贴。
人才引进申报条件及流程
一:特聘人才引进
每年组织一次,具体程序如下:
(一)直接认定的特聘人才
1.用人单位考察。由用人单位对拟引进的人才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其专业方向、影响力、知名度和发展潜力等,形成综合材 料报属地宣传文化主管部门,无法归口到县级市、区的报苏州市 行业主管(归口)部门。
2.主管单位审核。属地宣传文化主管部门初审同意引进的, 报当地人才办审核后,报苏州市委宣传部;市行业主管(归口) 部门初审同意引进的,报市委宣传部。
3.市级复核认定。苏州市委宣传部对符合认定标准的人才进 行复核,并报市人才办主任会议审议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 将结果反馈属地、市行业主管(归口)部门,按照特聘人才有关 政策,由有关部门协助办理录用、调动等手续。
(二)须评审的特聘人才,录用到岗两年内由用人单位属地 宣传部经当地人才办同意后,报苏州市委宣传部;市本级有关单 位报市行业主管(归口)部门,报市委宣传部。由苏州市委宣传 部组织评审后,报市人才办主任会议审议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 议的落实相关支持政策。
二:高层次人才柔性引进
1.姑苏宣传文化创新团队申报条件如下:
(1)团队带头人一般应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 位,或曾在国内外知名文化企业担任过中高级管理或技术创新职务,在文化领域具有较高影响力,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
(2)团队核心成员不少于3人,一般应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具有3年以上文化领域从业经历,成员须是在申报年度前2年内从苏州大市外新引进的人才(以社保缴纳时间确认引进时间)。
(3)团队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文化创新成果且自主实施。
(4)团队所在单位(组织)应有较好社会声誉或经营业绩,有配套支持措施,可以为团队提供必要的资金、设备、场所等。
2.姑苏宣传文化创业团队申报条件如下:
(1)团队带头人一般应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熟悉文化产业发展态势,具备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有相关创业经 历,有一定行业影响力,或曾在国内外知名文化企业担任过中高 级管理职务。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
(2)团队核心成员不少于3人,一般应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具有3年以上文化领域从业经历,成员须是在申报年度前2年内从苏州大市外新引进的人才(以社保缴纳时间确认引进时间)。团队成员具有较强的专业创新能力或企业经营管理能力,成员间知识技能结构合理。
(3)团队创办的文化企业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缴纳税收,企业缴纳社保人员岗位不少于5个,投入市场的文化创新产品(业态)已完成基础研发和前期准备,进入较为稳定的市场运 作期,运营良好、盈利模式清晰。
(4)团队创办的企业,在企业实收资本中的现金出资不少于100万元;团队带头人须为团队创办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其实 际到位的现金出资不少于50万元、持股比例超过20%且为第一大股东。
分层培养计划
计划要求及条件
实施姑苏宣传文化人才分层培养计划,其中姑苏文化名家不少于3名、姑苏宣传文化领军人才不少于15名、姑苏宣传文化重点人才30名左右、姑苏宣传文化青年拔尖人才50名左右。
姑苏宣传文化人才分层培养计划各层次申报对象资格条件如下:
(一)姑苏文化名家。在苏州从事哲学社会科学、新闻出版、 广播影视、文化艺术和文物保护、文化经营管理和其他新媒体、新业态等领域工作,在本专业领域具有开创性成果,并获得过国家级或省(部)级重要门类业务评比最高奖项,在社会上具有较高的影响力和知名度,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
(二)姑苏宣传文化领军人才。在苏州工作,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个人或带领团队取得突出成果,能够代表所从事专业门类的领军水平。
(三)姑苏宣传文化重点人才。在苏州工作,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专业技术水平或创作表演水平、 文化经营能力,为本专业领域同行公认、工作业绩突出。
(四)姑苏宣传文化青年拔尖人才。在苏州工作,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具有较强发展潜力的宣传文化专业人才,在本专业领域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的予以优先考虑。
支持政策
奖励:对列入姑苏文化名家、领军人才、重点人才、青年拔尖人才相应层次培养计划的,分别给予15万元、12万元、 10万元、5万元一次性奖励,自认定后下一年度一次性拨付。
项目支持:列入姑苏文化名家、领军人才、重点人 才、青年拔尖人才相应层次培养计划的,在培养周期内,可分别享受100万元、80万元、50万元、20万元项目资助额度。重点资助项目包括:重要演出、展览交流、品牌栏目、重大活动、承担课题、 出版专著(音像)、专业培训、文化(学术)交流、专题研究、授徒传艺、器材设备添置、劳务咨询和其他符合资助规定的项目。
小编温馨提醒:微信搜索并关注姑苏网,对话框回复人才,即可获得文件实施细则。
扫描识别下方二维码
获取更多苏州资讯
推荐阅读》》》苏州市1元游园林活动(时间+数量+使用范围)
好消息!1元游园林门票优惠活动正在火热进行中,对话框输入【1元】即可直接获取苏州“1元游园林”活动详情以及抢票入口,7月31日至12月31日每天下午5点开抢!每天3000+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