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苏州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时间

【导语】:对7月至8月之间月份少缴部分的住房公积金,单位在调整时,应做一次性补缴。调整后,单位应将相关调整情况告知每个职工。

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最新消息!2019年7月1日起,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发生变化。

调整时间:

  缴存基数调整工作从2019年7月1日开始,到2019年8月31日完成。

  对7月至8月之间月份少缴部分的住房公积金,单位在调整时,应做一次性补缴。调整后,单位应将相关调整情况告知每个职工。

缴存比例:

  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缴存比例仍为单位和职工各5%~12%。未达到上限比例的,可以继续调整。

调整范围:

  次调整范围为我市2018年12月31日前已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开户)的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下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机关、事业单位调整另行发文。

缴存基数

  各地缴存基数最高不得超过苏州市2018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23700元,职工本人缴存的月工资基数超过最高限额的按最高限额计算,不到最高限额的按实计算。


广告热线:0512-65301757 传真:0512-65291836 投诉咨询:0512-65291521 法律顾问:江苏悦孚律师事务所 汪萌之律师 李晓燕律师
信息产业部备案/许可证编号: 苏ICP备05031257号 经营性ICP证: 苏B2-20140130号 苏网文〔2023〕5276-226号
版权所有:苏州互联印象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4-2024 gusuwang.com All Right Reserved 《姑苏网》版权所有
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举报邮箱:jubao@gusuwang.com 举报电话:(0512) 653017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