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江教育系统招128名老师
一、选聘范围及条件
选聘范围:
面向全国“双一流”建设高校(不包括其下设二级民办院校)和境外世界名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2021年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生、委培生和在职研究生)。具体范围对象是:
应聘人员应届毕业学校属于双一流”建设高校(137所)或QS、THE、、ARWU、CWUR世界大学排名最新榜单前百名高校。
选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未受过任何刑事、党纪、政纪、校纪处分。服从组织分配,自愿从事所分配的岗位工作,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大学本科生年龄在25周岁以下(即1995年7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放宽至30周岁(即1990年7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放宽至35周岁(即1985年7月1日以后出生);生源地、户籍均不限。
4.2021年应届研究生学历毕业生(含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各学历阶段均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各学历阶段均须具有相应学位。
5.各学历(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应聘人员均须以其最高学历所学专业等资格条件报考符合选聘条件的职位。
6.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身份的工作人员;
(2)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人员;
(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人员。
7.实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选聘岗位。
8.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7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且尚未就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按2021年应届毕业生的资格条件报考。
9.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须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10.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选聘岗位和选聘条件如实申报,填写的信息、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如在任一环节发现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行为,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应聘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二、选聘职位及人数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网上报名地址:
2、报名时间:2020年10月12日9:00-10月19日16:00。
3、资格初审时间:2020年10月12日9:00-10月20日16:00。
太仓市教育系统选聘优秀毕业生150名
一、选聘范围和条件
选聘范围和对象:
面向全国"双一流"建设高校(不包括其下设二级民办院校)2021年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生、委培生和在职研究生)。"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依据2017年9月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印发《关于公布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
选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服从组织分配,自愿从事所分配的岗位工作,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选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二)大学本科生年龄在25周岁以下(即1994年10月18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放宽至30周岁(即1989年10月18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放宽至35周岁(即1984年10月18日以后出生);生源地、户籍均不限。
(三)2021年应届研究生学历毕业生(含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各学历阶段均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具有相应学位,且本科阶段所学专业和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均须与报考岗位相符。
(四)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五)报考者毕业专业必须与选聘岗位限定的学科专业要求相匹配。各学历(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应聘人员均须以其最高学历所学专业等资格条件报考符合选聘条件的职位。
(六)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报考语文学科的,必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
(七)持有相应学段及学科教师资格证书(最迟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高中通用技术、初中劳动与技术学科最迟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
(八)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2021年8月31日前,在国家规定服务期内的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九)《2021年苏州太仓市教育系统公开选聘优秀毕业生岗位表》中对选聘岗位学历学位、专业要求和其他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选聘岗位和选聘条件如实申报,填写的信息、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如在任一环节发现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行为,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应聘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二、选聘岗位、人数
三、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2020年10月18日—10月25日9:30—16:00。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考者登录“2021年太仓市教师招聘信息采集系统”( 太仓教育信息网.cn首页链接),按照要求注册本人基本信息,并如实填写报考情况。
3、资格初审时间:2020年10月18日-10月26日9:30-16:00。
四、录用须知
录取人员由太仓市教育局统一分配至相应选聘单位,并在规定时间内与选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新录用人员试用期约定为12个月。本次选聘人员均为事业编制教师,工资福利待遇按事业单位规定的相关标准执行。聘用人员应当在选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相城区补充招聘教师10名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二)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89年10月14日以后出生),2020年8月31日前已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其中,本科学历须为师范类毕业生,毕业学校属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或所学专业符合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相应学科(见附件2)不受师范类限制;研究生学历不受师范类限制。
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可按2020年毕业生的资格条件报考。
2018年1月1日至报名截止时间(即2020年10月21日)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且尚未就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可按2020年毕业生的资格条件报考。
(三)在职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4年10月14日以后出生),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四)职位表中对招聘岗位基本条件和其他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有政策规定或协议明确2020年10月31日前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5.已在本区录用的编制内、年金制教师。
二、报名方式和时间
采用网络报名+现场资格审核的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通过网络进行,应聘人员在相城区教育信息网()报名系统,按职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本人信息。
网上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0年10月14日~10月21日,开放时段为每天9:00~21:00。
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受理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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