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汞体温计和含汞血压计产品将全面禁止生产!
发布时间:2020-10-21 15:25
作者:苏州本地生活
【导语】:含汞体温计和含汞血压计产品将全面禁止生产!
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履行
《关于汞的水俣公约》有关事项的通知
药监综械注〔2020〕9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原环境保护部会同相关部委2017年发布的第38号公告(以下简称38号公告),《关于汞的水俣公约》(以下简称《汞公约》)自2017年8月16日起对我国生效,其中明确“自2026年1月1日起,禁止生产含汞体温计和含汞血压计。”为贯彻落实《汞公约》和38号公告,做好含汞体温计和含汞血压计产品的注册和生产有关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 已经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含汞体温计和含汞血压计产品,原注册证在证书有效期内继续有效;注册证有效期届满可以申请延续注册,但限定其注册证有效期不得超过2025年12月31日。二、 已经按照医疗器械受理的含汞体温计和含汞血压计产品,继续按照医疗器械进行审评审批,准予注册的,发给医疗器械注册证,限定其注册证书有效期不得超过2025年12月31日。三、 自2026年1月1日起,全面禁止生产含汞体温计和含汞血压计产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药品监督管理局要高度重视,指导辖区内相关企业做好自2026年1月1日起全面禁止生产含汞体温计和含汞血压计相关工作,切实履行《汞公约》及38号公告有关要求。
相关阅读:苏州2020张家港香山红叶节活动(持续更新)
小编温馨提醒:微信搜索并关注姑苏网,对话框回复水银,即可获得苏州水银等相关方面内容。
扫描识别下方二维码
获取更多苏州资讯
周末放假,不知道去哪儿玩吗?关注姑苏网微信公众号,对话框回复旅游,即可获得苏州最全游玩攻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