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参保人员办理正常退休手续所需的材料

【导语】:企业参保人员办理正常退休手续所需的材料

问:企业参保人员办理正常退休手续所需的材料


1.《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登记证(劳动手册)》);2.参保人员本人的居民身份证,近期1寸证件照一张;3.能证明参保人员参加工作时间、连续工龄、供养直系亲属情况、工资演变情况等的原始档案材料,1995年底前参加工作人员的《苏州市企业职工一九九五年底前缴费年限核准表》;4.《苏州市区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参保人员退休审核表》;5.经参保人员居住地所在社区确认的《苏州市区社会保险社会化管理服务对象基本信息采集表》;6.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至四级伤残、按月领取伤残津贴人员,须携带《苏州市工伤认定决定书》《苏州市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7.经批准后延缴纳养老保险费的人员,须提供《苏州市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后延缴费申请审核表》。苏州市工业园区、吴江区属独立社保统筹区,园区社保政策请具体咨询园区社保和公积金管理中心,热线电话:62888222;吴江区社保政策可拨打(0512)12333热线转6号键吴江话务组具体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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