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外地交的社保3年,是否有苏州市姑苏区的购房资格?
答
根据苏府〔2019〕61号文件精神,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苏州市区、昆山市、太仓市范围内申请购买第1套住房时,应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3年内在苏州市范围内连续缴纳2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缴纳指正常缴纳,不含补缴。在太仓缴纳社保属于在苏州市范围内缴纳社保。如您符合上述条件,您可在苏州市区、昆山市、太仓市购买住房。特此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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