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灵活就业人员档案托管的对象什么?

【导语】:办理灵活就业人员档案托管的对象什么?

问:办理灵活就业人员档案托管的对象什么?


1、具有苏州市区(姑苏区、高新区、吴中区、相城区)户籍、未达到国家和省规定的退休年龄的自谋职业、自由职业者以及从事非全日制、临时性和弹性工作的自主就业或非正规就业人员,以及苏州市区户籍的失业人员。苏州工业园区户籍符合条件的人员可参照执行。


2、非苏州市区户籍人员中,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合计满15年,且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保留在市区的灵活就业人员。

3、根据《关于调整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后延缴费政策的通知》(苏人保规〔2011〕27号),符合在市区后延缴费条件的参保人员。

    4、1979年1月1日后出生且从未建立个人档案的,可不办理档案托管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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