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自动离职,是否可以不发工资?

【导语】:试用期自动离职,是否可以不发工资?

问:试用期自动离职,是否可以不发工资?


  劳动者正常提供劳动期间的工资报酬,用人单位应该发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规定:“违反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被用人单位扣除当月部分工资的,被用人单位扣除当月部分工资的部分并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应发工资的百分之二十。”双方有争议的可以依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希望您继续关注苏州人力资源保障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相关阅读:冬游苏州幸福路线

               冬天苏州旅游季景点


小编温馨提醒:微信搜索并关注姑苏网,对话框回复离职工资即可获得离职工资相关推荐内容。

扫描识别下方二维码

获取更多苏州资讯

姑苏网.jpg


推荐阅读》》苏州一元游园林活动

周末放假,不知道去哪儿玩吗?关注姑苏网微信公众号,对话框回复旅游,即可获得苏州最全游玩攻略!


广告热线:0512-65301757 传真:0512-65291836 投诉咨询:0512-65291521 法律顾问:江苏悦孚律师事务所 汪萌之律师 李晓燕律师
信息产业部备案/许可证编号: 苏ICP备05031257号 经营性ICP证: 苏B2-20140130号 苏网文〔2023〕5276-226号
版权所有:苏州互联印象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4-2024 gusuwang.com All Right Reserved 《姑苏网》版权所有
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举报邮箱:jubao@gusuwang.com 举报电话:(0512) 653017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