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尚未落实工作单位情况下,能否先办理《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并落户?
答
符合《苏州市户籍准入登记暂行办法(修订)》第五条(一)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如您符合以上条件,具体申请审核请咨询您单位所属地人才中心。
相关阅读:冬游苏州幸福路线
小编温馨提醒:微信搜索并关注姑苏网,对话框回复人才引进,即可获得人才引进相关推荐内容。
扫描识别下方二维码
获取更多苏州资讯
推荐阅读》》苏州一元游园林活动
周末放假,不知道去哪儿玩吗?关注姑苏网微信公众号,对话框回复旅游,即可获得苏州最全游玩攻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