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群星苑申请条件

【导语】:苏州群星苑申请条件是什么?

  苏州公租房申请条件:

  苏州公租房供应给城市居民无房家庭、新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等租住的保障性住房。

  城市中等偏低收入以下住房困难家庭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当地户籍,并符合现行城市居民住房保障条件;

  (二)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未享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和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政策,但已通过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资格审核尚在轮候的家庭除外;

  (三)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规定的其它条件。 申请人及其家庭人员在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后,不再享受住房保障的租赁补贴政策。

  新就业人员申请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持有大中专院校毕业证,从毕业当月计算起未满60个月;

  (二)在本地有手续完备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并交纳社会保险金;

  (三)申请人及配偶在本地无私有住房,未租住公有住房;

  (四)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规定的其它条件。

  外来务工人员申请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有手续完备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并交纳社会保险金;

  (二)申请人及配偶在本地无私有住房,未租住公有住房;

  (三)申请政府提供家庭型成套住房的申请人,应当是在本地居住就业并已有一定的年限;

  (四)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规定的其它条件。

群星苑房源信息,公众号后台回复公租房即可获取。


相关阅读:苏州树山村秋季旅游路线指南

                 苏州双塔市集游玩攻略


小编温馨提醒:微信搜索并关注姑苏网,可获得全面苏州资讯。例如对话框回复公租房,即可获得苏州公租房等相关方面内容。


扫描识别下方二维码

获取更多苏州资讯

姑苏网.jpg


推荐阅读》》苏州一元游园林活动


周末放假,不知道去哪儿玩吗?关注姑苏网微信公众号,对话框回复旅游,即可获得苏州最全游玩攻略!



广告热线:0512-65301757 传真:0512-65291836 投诉咨询:0512-65291521 法律顾问:江苏悦孚律师事务所 汪萌之律师 李晓燕律师
信息产业部备案/许可证编号: 苏ICP备05031257号 经营性ICP证: 苏B2-20140130号 苏网文〔2023〕5276-226号
版权所有:苏州互联印象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4-2024 gusuwang.com All Right Reserved 《姑苏网》版权所有
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举报邮箱:jubao@gusuwang.com 举报电话:(0512) 653017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