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苏州市户籍人口(含一方)或流动人口夫妇生育第一、二个子女的,怀孕后需办理何种计生证明?

【导语】: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苏州市户籍人口(含一方)或流动人口夫妇生育第一、二个子女的,怀孕后需办理何种计生证明?

苏州市对生育第一、二个子女的夫妇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需到一方户籍或现居住地社区居委会进行生育登记,免费办理《生育登记服务单》。


办理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婚育情况承诺书(如女方享受苏州市区(含园区)生育保险的,可同时办理《生育保险联系单》,还须提供单位《职工婚育证明》)。


咨询电话:

姑苏区:0512-68723107、0512-68727919

吴中区:0512-65850925

相城区:0512-85182810

高新区:0512-68750862、0512-68750842

工业园区:0512-66680825

吴江:0512-63982338

张家港:0512-58213823

昆山:0512-57735809

太仓:0512-53719244

常熟:0512-52881387


苏州市计生热线12356

便民服务热线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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