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张家港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导语】:苏州张家港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苏州张家港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结婚登记: 周一至周六 上午8:30—下午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离婚登记: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址:张家港市杨舍镇城北路22号(市妇幼保健所大楼3楼)


邮政编码:215600

张家港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成立于2005年12月28日,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编制5名,根据工作需要,实际配备工作人员12名。主要负责办理全市的婚姻登记、收养登记工作;补发婚姻登记证;撤销受胁迫的婚姻;宣传婚姻法律法规,倡导文明婚俗。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于2009年9月28日从长安南路139号整体搬迁至城北路22号(市公共卫生中心妇保所大楼三楼)办公,目前设有结婚登记大厅、候登大厅、颁证大厅、离婚登记室、婚姻家庭辅导室、收养登记室、婚姻档案室及婚姻证照服务部,配备排队叫号系统、身份识别系统、24小时语音咨询电话等设施,设7个结婚登记窗口和2个离婚登记窗口,开通结婚登记网上预约服务平台和预约登记快通窗口,婚姻档案实行一站式电子查询调档服务,婚姻(收养)登记工作全部实行全国联网登记。运用先进的信息化技术加强婚姻档案的数字化管理,并将1990年以来166743件(对)历史数据补录到全国婚姻登记管理信息系统,完善充实了婚姻登记信息库,有效提高了婚姻管理,减少重婚现象的发生。优雅、整洁的登记环境,方便、快捷的优质服务,为港城人民送上了一抺温馨与微笑。


多年来,婚姻登记处坚持“以民为本,为民服务”的宗旨,立足岗位、服务群众,赢得了上级部门的肯定和广大婚姻当事人的称赞。2006、2007—2008年度被民政部评为“全国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建设窗口单位”,2008、2009、2014分别获得 “张家港市巾帼文明岗”、“苏州市巾帼文明岗”、“江苏省巾帼文明岗”称号,2013年被评为江苏省档案工作二星级单位,2007、2008、2010、2013、2014年度被张家港市委、市政府评为“民政工作先进集体”,自成立以来连续被评为张家港市文明单位。


广告热线:0512-65301757 传真:0512-65291836 投诉咨询:0512-65291521 法律顾问:江苏悦孚律师事务所 汪萌之律师 李晓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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