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几天就到2020年春节啦!不少小伙伴已经踏上回家的旅程。但仍有不少人,春节期间将坚守在工作岗位上。他们最关心的莫过于加班费了。
根据此前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今年春节假期从1月24至30日放假调休,共7天。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春节的法定假期为正月初一至初三。因此,初一、初二和初三安排加班,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 300% 另行支付加班工资;在除夕、初四、初五、初六安排加班,企业可选择给予补休或双倍工资。
如果7天都加班了,那么加班费合计为17天工资。要注意的是,加班工资应该与个人实际工资挂钩。
要提醒的是,用人单位在节日期间发的红包和春节大礼包不能代替加班费。劳动者在遇到用人单位拒付加班费,或者不及时足额支付工资的情形时,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同时,劳动者要留心掌握加班证据,比如考勤表复印件、加盖公章的加班安排表、加班时工作记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