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参保单位:
今年春节假期为1月24日至30日,因临近春节,为切实保障广大参保人员正常享受各项社会保险待遇,顺利完成本月各项社会保险费的征收工作,接税务部门通知,本月社会保险费的征收工作将于1月20日截止。请各参保单位务必于1月20日前将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足额及时转存至税务扣缴账户,以确保按时足额扣缴本月的社会保险费。
特别提醒:当月如未能及时缴纳社会保险费,可在次月与正常结算的费用一同再次解缴,但单位参保职工将于2020年2月1日起暂停享受医保待遇,需于2月份正常缴清社会保险费的次月恢复享受医保待遇(即3月1日起)。
特此提醒,请各单位相互转告,提前做好资金准备,确保按时足额扣缴!
张家港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结算中心
2020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