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江是江苏省的“南大门”,东邻上海,西濒太湖,南连浙江,北依苏州主城区,是享誉全国的“鱼米之乡”、“丝绸之府”。吴江历来崇文重教,孕育了柳亚子、费孝通、程开甲等一大批社会英才。
2019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吴江全域纳入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正全力打造“创新湖区”、建设“乐居之城”。
为了更好地适应新高考、名校“强基计划”改革以及人才队伍梯队建设需要,吴江区决定面向全国引进具有较高教育教学理论水平或较强创新实践能力的特聘人才,学科不限。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引进对象
凡符合本次引进条件及岗位所需专业知识技能、身体等条件的在编在职教师均可报名。
二、引进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引进岗位所规定的具体条件。
(二)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有明确要求的除外)。
(三)符合下列A、B、C、D四类中任一条件人员均可报名。
1.A类特聘人才:
(1)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
(2)国家教学成果特等奖获得者。
(4)教育部最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
(5)省级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第一层次培养对象。
2.B类特聘人才
(1)国家教学成果一等奖获得者、省教学成果特等奖获得者(不设特等奖的一等奖获得者)。
(2)全国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一等奖获得者。
(3)省级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第二层次培养对象。
(4)省级教育系统最高层次培养对象。
(5)省级以上名师工作室(或同级别)领衔者,且教育教学实绩得到同行高度认可。
3.C类特聘人才
(1)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获得者、省教学成果一等奖获得者(不设特等奖的二等奖获得者)。
(2)全国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二等奖获得者、省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一等奖获得者。
(3)省特级教师。
(4)正高职称或具有博士学历、副高以上职称的专业人士。
(5)45周岁左右及以下省级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第三层次培养对象。
(6)45周岁左右及以下的省教学名师、省职业教育领军人才、地级市名教师、地级市名校长。
(7)40周岁左右及以下的地市级学科带头人或全国教学基本功大赛获奖者、省教育厅“青蓝工程”等培养对象。
(8)35周岁左右及以下的县级学科带头人或省级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大赛获奖者。
(9)具有某方面特殊才能的专业技术人员,如学科奥赛教练、职业技能大赛金牌教练,取得2项专利以上的“双师型”教师等。
4.D类特聘人才
(1)国家教学成果三等奖获得者、省教学成果二等奖获得者(不设特等奖的三等奖获得者)。
(2)全国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三等奖获得者、省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二等奖获得者。
(3)45周岁左右及以下的省内外名校副校长。
(4)35周岁左右及以下地市级以上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大赛或评优课获奖者。
(5)35周岁左右及以下的博士。
(6)30周岁左右及以下县级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大赛或评优课一等奖获得者。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报名前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2.报名前年度考核结果有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3.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
三、报名有关事项
(一)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4月30日。报名截止时间后收到的材料参加下一年的评审。
(二)报名方式:采取邮寄报名的方式。邮寄材料包括(复印件,按以下顺序排列并装订):①身份证;②户籍证明;③学历(学位)证书;④已就业的相关证明(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等);⑤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书、骨干称号证书、各类荣誉证书、论文及教科研成果等;⑥学校管理业绩材料。材料前附《2021年苏州市吴江区引进教育重点紧缺人才登记表》(吴江教育信息网-通知公告-下载服务,网址),EMS邮寄(不接受其他形式邮寄)。以上材料均提供复印件,概不退还。
同时将《2021年苏州市吴江区引进教育重点紧缺人才汇总表》电子版(/2020-12-10/content-52595.html下载)发至邮箱:wjzxg@163.com。
(三)邮寄地点:苏州市吴江区教育局人事与师资科(苏州市吴江区开平路1000号),邮件正面注明“人才引进应聘材料”,邮政编码:215200。
(四)报名注意事项:应聘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引进要求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引进过程中,凡不符合规定条件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应聘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四、评审
吴江区教育局邀请相关教育教学专家组成专业评审组,由评审组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并采取审阅资料、面谈答辩等形式对应聘人员专业能力、教育成果进行审查。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五、综合考察和体检
吴江区教育局会同用人单位共同成立引进考察工作小组,对符合引进条件,并通过专业评审人员的人员进行综合考察,提出考察意见。
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六、录取和聘用
拟录用人员须经区委教育工委、区人才办及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名单在吴江教育信息网、吴江区优秀人才网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办理相关手续。
录取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解除与原单位的人事关系后,并与用人单位签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聘用合同首聘期限(服务期)5年,试用期约定6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七、岗位待遇
吴江将为引进的省级特级教师建立名师工作室,发挥引领辐射作用;对引进的中青年人才纳入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对引进的人才给予15~250万元不等的安家补贴。配偶、子女户口可随迁至吴江区,配偶如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编制工作人员可按规定办理调入手续,子女入学可享受吴江居民待遇。其他待遇按《吴江教育人才计划实施细则》(吴人才〔2018〕7号)规定执行。
八、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512-63981971、63981967、63981951、63981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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