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指南

【导语】:苏州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指南


苏州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指南


 一、办理步骤:

  1、申请登记(①服务台咨询、填表、取号等候②登记受理窗口申请登记,领取收件单);

  2、发证窗口领证

  

二、提交要件:

  1、房屋登记申请书(初始登记);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建设项目核准批复;

  4、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6、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7、建设工程规划核实证明;

  8、房屋竣工备案证明;

  9、白蚁防治证明;

  10、消防验收证明;

  11、房产测绘报告;

  12、房屋地址证明;

  13、房屋登记委托书;

  14、房屋登记机构按规定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注意事项:

  1、新建房屋所占用土地范围内的原房屋,按有关规定办理注销登记等手续,如拆除直管公房应先到市住建局公房管理处办理直管公房核销手续。

  2、如新建商品房,其物业服务用房、公共场所、公共设施按《房屋登记办理》有关规定一并办理登记手续。

  

四、收费标准:

  登记费:住宅80/套;非居住550/套;

  档案保管费:住宅50/套;非居住80/套;

  交易手续费:住宅3元/平方米(新建商品房);

  非居住5元/平方米(新建商品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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