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公积金购买拆迁安置住房提取办理时间

【导语】:苏州公积金购买拆迁安置住房提取办理时间

  1. 提取额度为相关票据(证明)开出当月的余额扣除按最新工资基数得出的一个月缴存额(不含新职工补贴),同时不超过房屋拆迁部门开具的专用收款收据上实际发生的金额或不得超过职工实际支付的金额。

  2.拆迁后购买定销房等新建住房的,按购买新建住房方式办理提取。

  3.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可由职工本人办理或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如委托他人代办的,代办人应知晓委托人已设置的住房公积金卡密码,并提供委托书、双方身份证和委托人指定银行有效借记卡(已经与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关联的无需提供)。

  办理时限 符合条件且材料齐全,当场办结

  办理时间 以各指定网点公布的办理时间为准

  收费标准 不收费 

  热线电话 0512-12329

相关阅读:冬游苏州幸福路线

               冬天苏州旅游季景点


小编温馨提醒:微信搜索并关注姑苏网,对话框回复苏州公积金即可获得苏州公积金相关推荐内容。

扫描识别下方二维码

获取更多苏州资讯

姑苏网.jpg


推荐阅读》》苏州一元游园林活动

周末放假,不知道去哪儿玩吗?关注姑苏网微信公众号,对话框回复旅游,即可获得苏州最全游玩攻略!


广告热线:0512-65301757 传真:0512-65291836 投诉咨询:0512-65291521 法律顾问:江苏悦孚律师事务所 汪萌之律师 李晓燕律师
信息产业部备案/许可证编号: 苏ICP备05031257号 经营性ICP证: 苏B2-20140130号 苏网文〔2023〕5276-226号
版权所有:苏州互联印象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4-2024 gusuwang.com All Right Reserved 《姑苏网》版权所有
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举报邮箱:jubao@gusuwang.com 举报电话:(0512) 653017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