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需材料
1.身份证件原件(居民身份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2.苏州市房产交易处出具的《使用权转让变更通知书》原件;
3.变更后的《苏州市直管公有住房租赁证》(有效期一年)原件;
4.如购房人不是提取职工本人,提取职工还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原件;
5.与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关联的银行卡(如尚未办理关联或需要变更银行卡,需提供苏州大市范围内工、建、农、中、交、苏州任一一家银行发出的本人借记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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