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职工及配偶在工作所在地无自有住房,租赁商品住房用于自住
办理流程
职工带齐材料至缴存地的住房公积金服务窗口提出申请→中心工作人员进行审核→进系统进行业务处理。
也可通过“苏州公积金”App线上申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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