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苏州可以养几条狗?
答:一条。
公安机关是养犬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全面负责养犬的监督管理工作,具体包括养犬登记,捕捉走失、无主犬只,收容犬只,扑灭狂犬,依法查处违法养犬行为等工作。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劝阻或者通过12345、110电话和在线政务服务平台举报违反本条例的行为。
实行养犬登记制度。养犬人应当在犬只免疫后依照本条例规定,向公安机关申请养犬登记,取得养犬登记证。未经登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饲养犬龄超过四个月的犬只。
养犬重点管理区域内个人饲养犬只的,每户限养一条。
个人不得饲养大型犬只、烈性犬只。
个人申请养犬登记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本市户籍或者持有本市居住证明;
(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具有固定住所并独户居住;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