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依据
《关于印发<苏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管理细则(试行)>的通知》(苏房金〔2018〕111号)
第十七条 职工有权查询本人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信息,公积金中心应予以配合并提供方便快捷的查询方式。
职工可在公积金个人网厅、苏州住房公积金APP自助查询个人账户明细,或持有效身份证件到公积金中心各分支机构及受委托网点查询。
第十八条 职工对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缴存情况有异议的,可以向公积金中心申请复核。公积金中心应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日内给予书面答复。
公积金中心、受委托银行及相关工作人员应对职工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信息保密
业务类型 | 个人账户查询 | |
查询方法 | 1.微信查询:关注 “苏州公积金”微信公众号进行查询。2.网站查询:可通过公积金网上个人业务系统进行查询。3.电信自动语音查询电话:12329。4.与公积金账户关联的工、农、中、建、交、苏州6家银行借记卡,可通过网点柜面、网银或自助终端查询。 | |
友情提示 | 1.通过微信查询的用户,注册时要求提供公积金账号,证件号,另外还需要通过短信验证;只支持本地手机号码注册。目前支持多个微信号绑定同一个公积金账号。18位证件号码的最后一位为”x”时,自动转换为”X”。2.公积金账号已升至10位,原9位数卡号请在首位前补充“0”;卡号为XXXXXXXXXX-X新格式的,后面的“-X”不用输入。 | |
办理时限 实时查询
办理时间 实时查询
收费标准 不收费
热线电话 0512-12329
中心网站 .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