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步骤: | 1、申请登记(①服务台咨询、填表、取号等候②登记受理窗口申请登记,领取收件单); 2、发证窗口领证 |
提交要件: | 1、房屋登记申请书(转移登记); 2、申请人身份证明、婚姻关系证明; 3、继承权公证书(按人民法院的生效法律文书办理继承登记的,须提交生效的法律文书); 4、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5、房屋登记机构按规定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
承诺时限: | 10个工作日 |
收费标准: | 登记费:住宅80/件;非居住550/件(每增加一本产权证,增加10元工本费); 档案保管费:住宅50/件;非居住80/件; 测绘配图费:20元/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