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归还外地住房贷款提取公积金委托办理

【导语】:苏州归还外地住房贷款提取公积金委托办理

1.一年可以提取两次,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至少需按最新缴存基数留存一个月的缴存额(不含新职工补贴)。

2.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可由职工本人办理或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如委托他人代办的,代办人应知晓委托人已设置的住房公积金卡密码,并提供委托书、双方身份证、委托人指定银行有效借记卡(已经与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关联的无需提供)。

3.未与中心签约的苏州大市范围内的其他商业银行的住房贷款参照外地住房贷款还贷提取办理。

4.职工在本外地同时有住房贷款的,苏州大市范围内的住房贷款优先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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