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
教职员工确需省外出行的须向单位报告并经批准同意,幼儿和家长确需出省的要将目的地向托幼机构报备,保证行踪可追溯,并落实当地卫生健康部门的有关规定。
中小学生:
教职员工确需省外出行的需向单位报告并经批准同意,学生和家长确需出省的要将目的地向学校报备,保证行踪可追溯,并落实当地卫生健康部门的有关规定。
省外出行前需提前了解目的地疫情状况,不得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其所在设区市,不得赴境外(除澳门地区)旅游探亲。未接学校返校通知,师生员工禁止返校。
高校:
学校要严格落实校园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加强留校师生员工的健康管理服务,严格健康日报告和外出请假审批等制度,做好后勤等服务保障工作,注重人文关怀,强化师生员工思想引导和心理疏导,特别是要加强对留学生、贫困家庭学生、内地民族班、特殊学校学生等群体的关心关爱。
若参加社会实践或兼职,须按当地疫情防控管理要求,并报学校联络人备案。
有涉疫情地区、特别是中高风险地区和境外旅居史的师生员工,须第一时间主动报告所在单位(社区),并按照当地疫情防控要求,配合完成排查、核酸检测、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居家隔离观察等防控措施,符合要求后方可自行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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