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出入境肺炎防疫期间暂停办理港澳旅游签注

【导语】:苏州公安出入境发布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苏州公安出入境服务工作的通告,具体如下。

  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苏州公安出入境服务工作的通告

  根据国家移民管理局、苏州市委市政府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现就疫情防控期间我市公安出入境服务工作通告如下:

  一、窗口恢复接待时间推迟至2月3日

  根据国务院关于延长春节假期的通知,位于苏州市政务服务中心的苏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接待窗口(含境外人员办证窗口)2月3日(周一)起正常对外接待。出入境管理部门对已预约1月31日、2月1日办理出入境证件的申请人可在2月3日后凭原预约成功的信息前往办理,无需重新预约。2月3日前,申请人如有符合法定的紧急事由,确需办理出入境证件的,我市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将开设绿色通道作个案办理。

  二、暂停办理内地居民港澳旅游签注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和国家移民管理局工作要求,暂停受理、审批、签发内地居民赴香港、澳门团队旅游、个人旅游签注(含“一周一行”),恢复时间将另行发布。对暂停办理期间内地居民持有我市签发的有效赴港澳地区旅游签注、但未能出行的人员,我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将在赴港澳旅游政策恢复后,根据申请人意愿免费重新办理相同种类和有效期的旅游签注。 

  三、请合理安排出国(境)计划

  据目前掌握,目前已有朝鲜、哈萨克斯坦、马来西亚、菲律宾、澳大利亚、韩国、卡塔尔、日本、越南、印度、英国、印度尼西亚、法国、缅甸、意大利、阿联酋、马来西亚、斯里兰卡、澳大利亚等国家和港澳台地区对来自中国内地(大陆)的旅客入境采取了限制性措施。如确有需要出国出境,建议您提前向有关国家或地区驻华代表机构、航空公司或境外接待单位了解清楚目的地国家或地区采取的入境管控措施情况再作安排。如无特殊紧急需要,建议推迟办理出入境证件及合理安排出行时间。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出国(境)的,应提前了解前往地国家(地区)当前对人员入境管理的相关规定,避免因无法入境造成损失。

  四、请自觉佩戴口罩并接受体温检测

  到出入境管理窗口现场办理业务的群众,请提前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并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测量等疫情防控措施。

  因防控疫情需要作出的上述业务调整,给您带来的不便我们深表歉意,如果有新的疫情防控措施我们将及时再行通知,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衷心祝愿您和家人新年快乐、身体健康!   

  苏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广告热线:0512-65301757 传真:0512-65291836 投诉咨询:0512-65291521 法律顾问:江苏悦孚律师事务所 汪萌之律师 李晓燕律师
信息产业部备案/许可证编号: 苏ICP备05031257号 经营性ICP证: 苏B2-20140130号 苏网文〔2023〕5276-226号
版权所有:苏州互联印象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4-2024 gusuwang.com All Right Reserved 《姑苏网》版权所有
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举报邮箱:jubao@gusuwang.com 举报电话:(0512) 653017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