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苏州市吴江区开平路1000号吴江大厦A座6楼
电话:0512-63980635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 08:30-11:30,13:00-17:00
类型:机构
邮政编码:215200
机构主要职能
公开内容
一、贯彻中央、省和市制定的有关司法行政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编制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中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二、制定全市法制宣传、法学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或指导实施。
三、指导、管理、监督全市的法律服务工作,监督、管理、指导全市律师事务所、公证处、法律服务所和社会法律咨询机构的工作。
四、管理和指导全市法律援助和“12348”法律服务工作。
五、管理和指导全市的人民调解和司法所工作。
六、负责市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七、管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法制建设。
八、主管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主管公证专业技术职务申报工作。
九、管理直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
十、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内设科室职能
办公室职能
一、负责局机关重要活动的组织实施和检查落实;
二、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
三、负责局机关的文秘和文书档案、保密、信访、接待等工作;
四、负责局机关的装备管理、后勤保障和财会工作。
法制宣传科
一、规划和协调全市的法律知识普及工作,不断提升市民的法律素质;
二、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三、负责全市法学教育和司法行政人员的业务培训,协助上级司法行政部门做好国家司法考试工作。
基层工作管理科
一、规划和管理全市的人民调解和司法所建设工作,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适时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设和意见;
二、指导和督促基层司法所不断健全人民调解组织,搞好调解人员的培训,提高调解工作水平;
三、指导和督促基层司法所搞好社会矛盾纠纷的排查和防激化工作,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四、指导和督促基层司法所搞好自身建设,不断完善工作制度、规范工作行为,提高工作效率。
政工科(监察室)
一、承办局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调配、考核奖惩、工资管理以及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等工作;
二、协助局党组和党总支抓好党风、行风建设,指导和督促司法干警不断提高政治业务素质,规范工作行为,指导和督促基层党支部搞好党员队伍的教育管理;
三、负责办理日常的党务工作,受理和查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党员的违纪、违规问题;
四、开展调查研究,适时提出加强和改进司法行政队伍、党员队伍建设的意见或建设;
五、负责本局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及群团、计生等事务工作。
行政服务科(法律服务管理科)
一、负责全市法律服务业发展的规划和协调工作,根据需要适时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设;
二、负责全市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及社会法律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指导和督促各法律服务机构及其执业人员规范管理、规范执业行为,适时查处各类投诉问题;
三、协助上级司法行政部门做好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的年检注册工作;
四、负责市律师协会、市基层法律工作者协会的日常工作。
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科
一、负责全市社区矫正工作的管理,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社区矫正对象的衔接工作,指导和督促基层社区矫正工作机构落实社区矫正工作制度;
二、负责全市安置帮教工作的管理,指导和督促基层单位落实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和过渡性安置工作;
三、开展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的调查研究,指导基层单位不断完善工作制度,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质量,督促基层单位不断健全工作网络和提高工作者、志愿者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
四、负责市社区矫正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安置帮教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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