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政府关于对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企业退休人员实行一次性奖励的补充意见》(苏府规字〔2010〕2号)规定,从2021年1月26日至3月15日,对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2020年及以前市区(除吴江区外)企业退休(到龄)人员进行集中登记,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登记对象
①2020年度,在本市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持证人员(含终身无子女)。
②苏州市区城镇户籍,无业,女年满55周岁、男年满60周岁,未享受过老年计划生育奖励的独生子女父母。
③2019年及以前退休符合条件的漏登记人员。
二、办理时间、地点
2021年1月26日至3月15日,居住地社区(村)办理申请登记手续。
三、奖励标准
每人一次性奖励3600元。
四、所需证件、材料
①退休人员,凭本人《身份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证》《职工退休养老证》。
②终身无子女人员,凭本人《身份证》《终身无子女证》或单位证明、《职工退休养老证》。
③无业人员,凭本人《身份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证》、户口簿(或《苏州市区城镇老年居民养老补贴证》)。
五、咨询电话
姑苏区:68727919
高新区:68750862、68750842
吴中区:65284225
相城区:85182802
工业园区:66680941(工业园区)、66680912(工业园区)、62520891(娄葑街道)、62553853(斜塘街道)、69996843(唯亭街道)、62811387(胜浦街道)、66605013(湖西社工委)、62587078(湖东社工委)、69995896(东沙湖社工委)、62899561(月亮湾社工委)
苏州市卫生健康热线:12356、12345
苏州市卫生健康委:68300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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