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申请填表有关内容说明
(由办理机构公告在填表场所,方便申请人参照填写)
1、致贫原因:疾病、灾害、残疾、缺乏劳动力、失业、其他。
2、住房:按房产证上的表述填写,住房面积按“建筑面积”、“使用面积”两项填写。
3、婚姻状况:未婚、已婚、丧偶、离婚、未说明的婚姻状况等;
4、就业状况:在职、登记失业、未登记失业、灵活就业、离退休、务工、务农、其他。其中,16周岁以下和16周岁以上的在校学生选“其他”,拿老居民养老补贴的选“其他”,正常退休的和病退后自己或单位缴纳养老金后达到退休年龄的选“退休”。当失业人员参加灵活就业的,选择“灵活就业”。离退休人员再就业(被聘或灵活就业)的,仍然选择“离退休人员”。
5、劳动能力:劳动年龄段内的人员,选择“有劳动能力”、“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劳动年龄段以外人员,全部选择“无劳动能力”。
6、健康状况:健康、一般、重病。(属以下重病的选择“重病”;除此以外的重病、慢性病、残疾选择“一般”;没有疾病的选择“健康”)
7、重病病种:艾滋病、白血病、尿毒症、恶性肿瘤、器官移植后抗排异药物治疗、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友病、系统性红斑狼疮、血友病转艾滋病;
8、残疾类别: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精神。多重残疾对象,按就高的原则填写,如果涉及全额享受低保金的残疾(智、精、肢、视),必须选填最高残疾类型及相应的等级。
9、学业状况:在读、毕业、肄业、休学、结业、其他。一般选择在读或毕业
10、特定救助对象类别(多项选择):两劳释放、归侨、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水库移民、被征地、独生子女父母、孤儿、优抚对象、60年代精减职工、劳模先进、工商业者遗属、非特定救助人员等。
11、与户主关系:本人、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外)孙子女、(外)祖父母、其他(在表格中可填具体关系,系统录入时归在“其他”项)。
12、人员分类救助类别(用于提标、单选、就高选择):持独生子女证父母、孤儿、劳模先进、退役军人、归侨、原工商业主;三无、残疾、血友病转艾滋病、单身、70周岁以上老人、少数民族。
13、单位性质:机关、事业、企业、军队、其他。
14、月收入:根据主要收入类型注明和填写,“类别”为工资、资金、津贴、补贴、福利、经营性收入、房屋出租、存款、证券、其他、养老金、退休金、失业金、赡(扶、抚)养费;、“不计入金额”指优抚金、社保缴纳个人部分、独生子女补贴等。“计入金额”=金额-不计入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