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产假(男方护理假),根据《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自2016年1月1日起,符合该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男方享受护理假十五天。
如您还有其他疑问,可拨打苏州人社热线0512-12333详细表述咨询。
苏州男职工生育待遇享受条件?
1.护理假生育津贴享受条件:
⑴符合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和法定生育条件;
⑵配偶生育时,男职工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
⑶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护理假。
2.未就业配偶一次性生育补贴享受条件:
⑴符合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和法定生育条件;
⑵配偶生育(或因生育引起的流产、引产)时,男参保人员参加生育保险并正常缴纳生育保险费;
其中:单位参保职工的生育保险费由用人单位缴纳;灵活就业参保人员缴纳职工医疗保险费的,视同其缴纳同期生育保险费。
⑶配偶未就业,且未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