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公积金外地户籍职工、港澳台职工调离本市提取方法2021

【导语】:苏州公积金外地户籍职工、港澳台职工调离本市提取方法2021

  办理条件

  外地户籍职工(含港澳台职工)到苏州大市范围外工作,个人账户封存满6个月,确实未在苏州大市范围内继续工作及未在苏州大市范围外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政策依据

  《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业务规程》(苏房金〔2004〕14号)

  《在苏州就业港澳台职工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实施办法》(苏房金规〔2018〕1号)

  《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实施意见》(苏房金〔2018〕83号)

  办理流程

  职工带齐材料至办理场所进行提取申请→工作人员进行审核→符合提取条件,把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实时划转至职工关联的银行借记卡中

  提取人员

  职工本人

  所需材料

  1.身份证件原件(居民身份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2.与所在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原件;

  3.与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关联的银行卡(如尚未办理关联或需要变更银行卡,需提供苏州大市范围内工、建、农、中、交、苏州任一一家银行发出的本人借记卡)。

  友情提示

  1.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可由职工本人办理或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如委托他人代办的,代办人应知晓委托人已设置的住房公积金卡密码,并提供双方身份证、委托人指定银行有效借记卡(已经与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关联的无需提供)。

  2.个人公积金账户须封存或已停缴公积金满6个月以上,确实未在苏州大市范围内继续工作及未在苏州大市范围外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可以办理销户提取。

  3.已经办出户口迁移证的本地户籍职工,须先办妥户口迁移手续,个人公积金账户封存或已停缴公积金满6个月以上,确实未在苏州大市范围内继续工作及未在苏州大市范围外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可以办理销户提取。

  4.职工户籍情况由中心根据公安部门提供的户籍信息为准。职工有异议的,可提供外地户口簿或苏州居住证(在有效期内),待经办人员向公安部门核准后办理。


相关阅读:冬游苏州幸福路线

               冬天苏州旅游季景点


微信搜索并关注姑苏网,对话框回复公积金,即可获得公积金相关推荐内容。
广告热线:0512-65301757 传真:0512-65291836 投诉咨询:0512-65291521 法律顾问:江苏悦孚律师事务所 汪萌之律师 李晓燕律师
信息产业部备案/许可证编号: 苏ICP备05031257号 经营性ICP证: 苏B2-20140130号 苏网文〔2023〕5276-226号
版权所有:苏州互联印象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4-2024 gusuwang.com All Right Reserved 《姑苏网》版权所有
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举报邮箱:jubao@gusuwang.com 举报电话:(0512) 653017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