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如何办理居住证

【导语】:有些在苏州居住几十年的人,不知道是否可以办理居住证。下面小编就为大家带来居住证的一些办理条件、办理材料及办理的流程问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1、居住证分为哪几种?

  苏州公安机关以拟在居住地居住时间半年为界线,设置出两种居住证:短期居住证与居住证。对拟居住半年以下的发放短期居住证;对拟居住半年以上的发放居住证。

  2、居住登记对象有哪些?

  所有居住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的非本市户籍人员,无论男女、年龄、职业均要求全员采集居住信息。在旅馆及其他可供住宿的经营性服务场所内住宿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住宿登记;住院就医人员办理住院登记;流浪、乞讨等居无定所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由相关部门负责登记。

  3、居住证发放对象有哪些?

  年满十六周岁,拟在居住地居住半年以上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应当申领居住证;拟在居住地居住一个月以上至半年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应当申领短期居住证。未满十六周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可以根据自己实际需要按规定申领短期居住证、居住证。

  随着苏州城乡一体化建设,原先将本市户籍跨市区与县级市及县级市之间的人员划归为居住证发放范围的做法,已经不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因此,苏州借鉴昆明、武汉等城市的做法,对于本市户籍跨市区与县级市及县级市之间的人员不再要求申办居住证。

  香港及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台湾地区居民、华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居住登记,不申领居住证。

  4、居住证在哪里办理?

  为方便居民办理,警方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在社区居委会、村委会、综治工作中心和流动人口服务中心等地,分别设立了居住证受理点,具体以当地公告为准。申请人看到现居住地辖区内张贴公告后,即可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前往受理点申请办理居住证。

  5、申办居住证应当提交哪些材料?

  申领短期居住证的人员,需提供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固定居住处所证明材料(房产证或住房租赁合同或单位租房证明)。不满49周岁的已婚女性,应当提供《婚育证明》或《苏州市非户籍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卡》;携带未满16周岁子女的,还应当出示子女户籍证明或户口簿。

  申领居住证的人员除了提供以上材料,还应提供将在居住地居住半年以上的相关证明材料,例如本人姓名的房产证、半年以上期限的房屋租赁合同或者劳动合同、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

  具体参考:


  (1)自购房屋及亲友投靠

  ①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户主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无房产证的需带购房合同及复印件)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租房

  ①跟户主签订的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二手房东的需要提供一份二手房东的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中介签订合同还需要户主跟中介之间的委托书,户主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及有效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房东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及房东现在住址、联系电话

  (3)集宿区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公司厂牌原件及复印件

  ③公司在职证明盖公章(劳动合同或其他证明在职的文件,能够证明在职即可)


  6、已取得暂住证的人员,是否要重新领取居住证?

  本办法实施前已依法申领暂住证的,在暂住证有效期内可继续使用;也可以前往现居住地受理点,凭有效的暂住证和相关证明材料免费换领居住证。

  7、居住证何时可以开始申领?

  居住证申领从今年4月1日开始启动,为稳步推进这项艰巨的工程,金阊区、平江区和吴江市的部分社区将作为居住证制度先行地区即日起接受申请,然后逐步在大市范围内全面推开。具体请继续关注各辖区的公告。

  8、居住证上载明了哪些信息?

  居住证信息包括居住证表面的视读信息和居住证内芯片载入的机读信息。视读信息包括姓名、性别、民族、个人相片、公民身份证号码、签发机关、签发日期等信息;机读信息包括视读信息及政治面貌、从业状况、社会保险、婚姻状况、计划生育状况等信息。

  9、居住证有什么作用?

  非本市户籍人员持居住证,可以更加方便快捷地享受公共服务。近年来,我市出台了涉及劳动、计生、入学、就业、医疗等诸多“流动人口同享社会福利”的规定,数量之多、内容之丰富,已经相当全面。居住证制度作为一个管理的引擎,将通过提升政府部门的服务质量,来保障各项福利待遇能够得到实实在在的落实。

  10、短期居住证和居住证,在享受福利待遇上有无区别?

  考虑到全市各地在流动人口待遇上仍有轻微差异,因此《办法》中对现阶段政府及有关部门能够提供的,流动人口最关心、最直接的社会保障、子女义务教育、卫生防疫、职业技能培训等十个方面的权利待遇进行了基本罗列。具体可以享受的权利待遇,以各职能部门的相关规定为准。短期居住证和居住证在享受福利待遇上的差别,也由各地政府及相关部门进行明确。

  11、居住证是怎么使用的?

  居住证是流动人口在居住地居住和享有居住地公共服务的证明。今后流动人口在享受各类公共服务时,应当出示居住证。相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充分研究、开发并逐步完善居住证使用功能,保障居住证的使用。公共服务机构和商业服务组织在提供公共服务时,应当为居住证持有人提供服务便利。

  12、为什么居住证要求每年签注一次?

  每年签注一次可以证明持证人在居住地是否连续居住,确保居住信息准确、完整,实现居住证长效延续性管理。尤其是一些社会福利待遇与居住年限挂钩的,需要通过每年签注来证实其居住行为的延续性。

  逾期不办理签注或者不如实提供签注信息的,自动中止其居住证使用功能。居住证中止使用功能后,仍需要在苏州继续居住的,应当按照规定申请重新启用原居住证,连续居住时间从重新启用之日起计算。

  13、居住证上的照片到哪里照?

  居住证照片信息的采集模式有两种:一是受理点安装高清摄像头,现场采集录入;二是在网上建立自助申办居住证,提供信息和照片上传,上传照片在现场受理时与本人身份证照片核对。

  14、办理居住证要收费吗?

  申领居住证和办理居住证签注不收取费用。居住证遗失、损坏或者居住证主要信息发生变更影响使用功能的,居住证持有人应当及时申请补领或者换领。补领或者换领居住证,应当缴纳证件工本费,工本费标准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15、居住证的式样和制作?

  经反复研究论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苏州市居住证将采用具有一定科技含量、便于信息化管理的IC卡,由公安机关统一制作、签发。短期居住证在外观形式上与居住证完全一致,符合条件的半年内可通过签注手续转换为居住证。在实际应用中,将依托强大的后台数据库和众多的后台终端来强化识别功能,体现短期居住证与居住证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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