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张家港事业单位招聘(岗位+招聘对象+报名)

【导语】:2021张家港事业单位招聘(岗位+招聘对象+报名)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2021年我市部分事业单位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9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张家港市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岗位简介表》可在张家港市人民政府网站(.cn/)、张家港人才网()上查询。

  二、招聘条件和对象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5年3月10日至2003年3月13日期间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以及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0年3月10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5年3月10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

  5.具备《岗位简介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岗位简介表》对招聘岗位基本条件等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其中:

  (1)“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2)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31日;

  (3)“其他条件”中的“2021年毕业生”,指在2021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1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19年和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

  6.除本《公告》明确规定国内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并完成学历认证时间可以放宽的情形外,其他国内毕业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其他国(境)外毕业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学历认证。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1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

  (4)2021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报名方式、时间

  1.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网址:张家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cn:8009/wsbm)。

  3.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1年3月10日09:00至3月13日16:00(照片要求:近期免冠正面二寸证件照,像素35×45,JPG格式,20KB以下)。

  4.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3月10日09:00至3月14日16:00。

  5.报考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1年3月10日至3月15日期间09:00-16:00。

  6.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1年3月10日09:00至3月15日18:00。

  7.缴费确认时间:2021年3月10日09:00至3月16日12:00。

  (二)网上确认

  1.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拨打政策咨询电话进行陈述申辩。

  2.通过资格初审的,须在网上缴纳笔试费100元/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参加考试后,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于笔试结束后第2-3个工作日到张家港市人事考试中心(华昌路3号港城大厦辅楼3楼)办理减免手续。

  3.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报考人员,即报名成功。缴费成功后,除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人员外,不退还报名费。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笔试费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初审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2.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一般为1:3,《岗位简介表》中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要求。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人社部门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1年3月18日09:00至12:00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未改报成功的,视为放弃,由张家港市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办理退费手续。

  3.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并签订网上报名协议,使用在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的信息,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信息。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报考人员填报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字样完全一致(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按《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填报专业名称,留学回国人员的专业名称以教育部学历认证为准;以辅修第二专业报考的,可按学信网认证的第二专业学位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报),否则可按虚假填报处理。

  四、笔试

  1.笔试日期2021年4月17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请报名成功者于4月14日09:00至4月16日24:00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如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将提前10日在张家港市人民政府网站(.cn/)、张家港人才网()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

  2.笔试的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笔试法,笔试科目均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按招聘岗位类别区分,各类岗位的笔试科目名称相同,但内容互不相同,各考相应试卷。岗位的类别见岗位简介表中“岗位类别”。

  经济类中会计、审计岗位的笔试试卷相同,统计和其他经济岗位的笔试试卷相同;“其他类”专业技术岗位与管理类岗位的笔试试卷相同。

  本次招聘参加江苏省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笔试,考试范围见《江苏省2021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3.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4.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笔试成绩的50%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5.笔试成绩初定于2021年5月中旬在网上报名系统中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五、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张家港市人民政府网站(.cn/)、张家港人才网()另行公布。具体复审程序和有关注意事项详见公告。

  2.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陈述申辩。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主管部门(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面试及总成绩计算

  1.面试时间、地点在张家港市人民政府网站(.cn/)、张家港人才网()另行公布。具体面试及领取面试通知书的程序和有关注意事项详见公告。

  2.本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

  3.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将笔试成绩的40%与面试成绩的60%相加,得出应聘人员总成绩。以上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4.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如笔试成绩仍相同,组织加试。

  5.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当天在面试考点张榜公布,网上公示详见张家港市人民政府网站、张家港人才网,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进入体检环节的应聘人员,携带2寸照片一张,当场填写体检表。

  七、体检和考察(政审)

  1.体检工作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用。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2.对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政审)系组织行为,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主动联系应聘人员;考察(政审)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考察(政审)不合格人员,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应将不合格理由书面通知应聘人员。

  3.考察(政审)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按规定程序取消其录用资格。

  八、公示和录用

  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政审)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录用人员,在张家港市人民政府网站、张家港人才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应聘人员监督,时间为7个工作日。如有举报,要求举报者署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及有效联系方式。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发放《录用通知书》,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应聘人员须在《录用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录用资格。聘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九、面试后递补及其他要求和说明

  1.面试后,因应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用后(录用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2.在招聘各环节中,应聘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切勿变更报名登记的电话号码。以电话等方式通知应聘人员补充材料、递补、复检、报到等,在规定的时限内未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

  十、疫情防控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提前14天申领“苏康码”(报名成功后即可申领),考试(复审)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复审点)参加考试(复审)。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应聘人员及时关注张家港市人民政府网站(.cn/)、张家港人才网()相关公告,并对我市疫情防控有关措施和要求给予理解、支持和配合。

  十一、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规程一经查实的,按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55390729。

  十二、本《公告》由张家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政策咨询电话:0512-58173516、58672408。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12-53906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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