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新市民申请纳入积分管理指南
一、申请条件
在张家港市工作或居住的非张家港市户籍人员,已登记个人信息并办理居住证的。
二、申请所需材料
1、必备材料
①居民身份证、居住证;
②户口簿、家庭关系证明。
2、选择/加分材料
①本市自有居住房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或不动产权证);
②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学历证书或学历验证证明;
③户籍地县级以上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申请人本人或其配偶(在本市居住的)为育龄妇女的,提供现居住地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接受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情况证明;
④个人投资的,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⑤国税、地税部门的纳税凭证;
⑥居民身份证(或市民卡)及本市社保编号;
⑦本市住房公积金卡;
⑧职业资格、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相关证书、认定证明;
⑨专利权证书;
⑩体育竞赛获奖证明;
⑪无偿献血、登记或捐献骨髓(造血干细胞)的证书或证明;
⑫孕妇产前检查及儿童生长发育监测检查证明,儿童免疫接种证明;
⑬食品生产经营、公共场所服务从业人员的健康证明;
⑭本市志愿服务证明;
⑮本市慈善组织出具的捐赠证明;
⑯表彰奖励证书或荣誉证书;
⑰见义勇为、具有一定影响的好人好事等行为的证明;
⑱从事一线环境卫生特殊公益岗位证明;
⑲可提供的其他相关证明资料。
三、申请受理流程
1、微信预申请
提出预申请,提交申请所需的必备材料进行审核!微信预申请功能可为申请人预审核准备的必备材料是否齐全并符合要求,避免申请人到受理窗口提出正式申请时因资料不全或不符要求而多次往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