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生
1.报名指南
报名时间:2021年3月20日~4月19日。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分阶段录取
报名入口:
2、也可通过昆山市人民政府网()的“招生入学”相关链接进入本系统填报
3、也可通过“智慧昆山”APP进行填报
凡未填报志愿的一律不予录取。
报名批次:
户籍生报名按第一阶段民办学校、公办学校和第二阶段民办学校三个批次依次进行。
户籍生不能同时填报公办学校和第二阶段民办学校。
每个批次只能填报一所学校。
2.录取流程
录取工作采用“遵循志愿、网上录取”的办法,一经某一批次录取,学生档案信息会自动转到被录取的学校,将不会出现在以后批次的学校录取名单中。
被第一阶段民办学校录取后,户籍生放弃录取资格的,则统筹安排,不确保回原学区所在公办学校就读。
3.施教区认定原则
义务教育学校施教区认定,原则上以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固定住所为准,与他人(非夫妻关系)共有产权的合法固定住所不能作为依据。
因房屋征收造成被征收人的子女入学地点发生变化的,可到新安置地就近入学,也可自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签订之日起五年内,回房屋征收前的居住地施教区入学。
4.关于“五年一学位”认定
2017-2018年登记使用过学位的房产,如在2019年3月1日之前完成房屋产权变更的可跨学段使用,2019年3月1日之后完成房屋产权变更的,每五年认定一个幼儿园及义务教育段学位(同一家庭多名子女除外)。
2019年秋季入学起,同一合法固定住所每五年认定一个幼儿园及义务教育段学位(同一家庭多名子女除外)。
5.初中报名对象
(1)具有本市常住户籍的小学毕业生;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本市常住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年满16周岁(2005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含8月31日,下同)且已接受满九年义务教育的小学毕业生,原则上不再接受初中入学申请。
6.小学报名对象
(1)具有本市常住户籍,年满6周岁(2014年9月1日到2015年8月31日出生,含8月31日,下同)的适龄儿童;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本市常住户籍,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小学不得招收不足年龄的儿童入学。适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并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状况证明,经学校审核后报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确认。
7.户籍生认定的补充说明
2019年1月1日之后落户我市的新市民家庭,其子女要作为户籍生入读我市服务区制幼儿园、公办小学和初中起始年级的,必须同时将该适龄儿童的户籍迁入我市。
相关阅读:苏州145家新冠肺炎疫苗接种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