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公共文化中心公共空间试行预约使用办法出炉

【导语】:苏州市公共文化中心公共空间试行预约使用办法出炉

为进一步加大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力度,满足广大群众对公共文化服务的需求,促进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提质增效,结合场馆使用实际,苏州市公共文化中心公共教育教室及排练厅等公共空间向社会免费开放!各公益性社会组织均可申请预约使用!具体办法如下:


开放场地基本情况

1.场地范围及时段

【公共教育教室】

数量:2间

面积:36平方米

主要用途:组织开展绘画、书法等静态类活动

基本设施:空调、饮水机、课桌椅

使用时间:每周三、四 9:30-16:30


【排练厅】

数量:1间

面积:300平方米

主要用途:辅导排练器乐、表演、合唱等大中型动态类活动

基本设施:空调、饮水机

使用时间:每周二、三 9:30-16:30

注:使用中如需其他设施设备,可在不损坏场地的情况下提前报备,审核通过后自行准备。


2.场地使用用途

用于开展公共教育活动、举办学术讲座、召开会议、组织培训等健康向上、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的公益性文化艺术活动。

不得用于商演排练或以活动名义进行营利性收费。


预约受众范围

1.预约受众范围

各类在民政局注册备案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他致力于开展文艺服务的公益组织。


2.团队人数

公共教育教室活动人数不超过20人;排练厅活动人数不超过60人。


预约方式

为更好地统筹安排公共空间场地,保证公共文化资源得到合理、公平、安全、有序地分配和使用,使用单位按照“谁使用,谁申请”原则,至少提前一周递交预约申请材料。预约成功后如需取消,需提前24小时致电沟通说明原因。


1.预约方式

电话咨询

拨打服务电话0512-65816216咨询,服务时间:工作日9:00-17:00。


网络预约

将准备好的预约申请材料发送至邮箱1669171472@qq.com,工作人员将按照预约先后顺序及材料完备情况进行审核,并以邮件形式告知最终预约结果。


2.预约材料

a.《苏州市公共文化中心公共空间预约使用申请表》

由预约团队负责人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


b.《预约团队成员信息表》

内容包括成员姓名、性别、年龄、团队职务及联系方式。


c.团队资格证明材料扫描件

社团法人组织预约提供社团法人登记证、民办非企业单位预约提供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其他文艺团队预约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d.预约团队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表格下载

《苏州市公共文化中心公共空间预约使用申请表》、《苏州市公共文化中心公共空间预约团队成员信息表》下载地址(以下路径任选其一):

a.点击苏州市公共文化中心微信公众号“排练厅、教室免费预约丨苏州市公共文化中心公共空间试行预约使用啦!”页面底部“阅读原文”

b.苏州市公共文化中心微信公众号(ggwhzx)下方菜单-【精彩推荐】-【公共空间预约】

c.苏州市公共文化中心网站

d.“君到苏州”微信公众号


场地使用说明

预约成功后因使用单位原因不能按时开展活动,请提前24小时取消预约。连续两次或累计四次预约成功且未开展活动,将触发限制预约机制。

使用过程中使用单位应自觉遵守苏州市公共文化中心的各项管理规定,抵制并杜绝各类不文明行为。对有损公共场所健康向上、文明有序的人文环境、违规开展营利性活动或非法活动的,一经发现,立即停止活动;同时开通投诉举报电话(0512-65816215),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的,将直接取消使用资格。

公共空间使用实行“谁使用,谁负责”原则。使用单位须签订《活动安全责任书》,爱惜设施设备,自觉保持维并护场地干净整洁,禁止私拉乱接电线,确保环境安全、卫生、有序。使用结束后需及时离场并做好交接手续。因使用单位原因造成设施设备损坏的,须按原状恢复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最终解释权归苏州市公共文化中心所有。



微信搜索并关注姑苏网,对话框回复苏州市公共文化中心,即可获得苏州市公共文化中心相关推荐内容。
广告热线:0512-65301757 传真:0512-65291836 投诉咨询:0512-65291521 法律顾问:江苏悦孚律师事务所 汪萌之律师 李晓燕律师
信息产业部备案/许可证编号: 苏ICP备05031257号 经营性ICP证: 苏B2-20140130号 苏网文〔2023〕5276-226号
版权所有:苏州互联印象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4-2024 gusuwang.com All Right Reserved 《姑苏网》版权所有
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举报邮箱:jubao@gusuwang.com 举报电话:(0512) 653017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