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 政策依据《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有关提取规定的通知》(苏房金〔2006〕36号)
职工因残疾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可销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职工提取时,应同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与所在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l 收费标准 不收费
l 热线电话 0512-12329
l 中心网站 .cn相关阅读:
苏州中国花卉植物园赏郁金香
苏州尚湖春季赏牡丹攻略2021
![](./images/wxgzs/xbtx3.png)
![](./images/wxgzs/xbtx1.png)
![](./images/wxgzs/evm.png)
微信搜索并关注姑苏网,对话框回复公积金,即可获得公积金相关推荐内容。
![](http://eimg.watertu.com/news/day_210413/4767167_1d8417959e829ab06adap8NK4N68JJt8.jpg)
![](http://eimg.watertu.com/news/day_210115/15744_ebb0acbdecc58afdc608WA1vol1XAm4l.jpg)
【导语】:苏州公积金丧失劳动能力(残疾人员)提取2021
l 政策依据《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有关提取规定的通知》(苏房金〔2006〕36号)
职工因残疾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可销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职工提取时,应同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与所在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l 收费标准 不收费
l 热线电话 0512-12329
l 中心网站 .cn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