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区用人单位2021结算年度社保缴费工资申报起止时间

【导语】:苏州市区用人单位2021结算年度社保缴费工资申报起止时间

1.已开通“网上申报业务”的单位自2021年4月1日起可直接通过网上申报系统进行申报(详见网上申报系统中的操作说明)。


其余单位于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5月10日期间携带U盘至社保关系所在地的市、区社保经办机构拷贝申报数据(高新区、吴中区、相城区单位至社保关系所在地乡镇社保经办机构拷贝申报数据)。

2.网上申报单位应于2021年6月10日前在网上申报系统完成申报缴费工资回盘工作,并将花名册报社保关系所在地市、区社保经办机构(高新区、吴中区、相城区单位报社保关系所在地乡镇社保经办机构),同时附报经主管部门盖章的本单位2020年度劳动工资年报或财务年报(以下简称“年报”)。

其余单位应于2021年6月10日前将拷有申报文件的U盘、花名册和年报,报社保关系所在地市、区社保经办机构(高新区、吴中区、相城区单位报社保关系所在地乡镇社保经办机构)。



相关阅读:

苏州中国花卉植物园赏郁金香

苏州尚湖春季赏牡丹攻略2021


广告热线:0512-65301757 传真:0512-65291836 投诉咨询:0512-65291521 法律顾问:江苏悦孚律师事务所 汪萌之律师 李晓燕律师
信息产业部备案/许可证编号: 苏ICP备05031257号 经营性ICP证: 苏B2-20140130号 苏网文〔2023〕5276-226号
版权所有:苏州互联印象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4-2024 gusuwang.com All Right Reserved 《姑苏网》版权所有
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举报邮箱:jubao@gusuwang.com 举报电话:(0512) 653017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