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商业服务业复工通知

【导语】:为有序推动我市专业市场、商务办公楼等商业服务业企业(含个体工商户,下同)复工工作,配套服务复产工业企业和复工在建工程,经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分批开展商业服务业复工备案工作。

  

  具体要求和流程:

  一、复工时间

  商业服务业复工时间

  不早于2月20日24点

  二、复工对象

  1.专业市场内与复产企业、在建工程相配套的企业(服装城专业市场除外);

  2.商务办公楼内非人员聚集的企业;

  3.其他区域非人员聚集的企业。

  以下企业请注意:

  01

  不包括工业企业、物流企业、在建工程等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已制定复工复产规定的行业。

  02

  服装城专业市场经申报备案后原则上不得早于2月底开市复工,具体复工时间由服装城管委会根据疫情防控形势作出规定。

  03

  健身房、影剧院、棋牌室、茶座、网吧、书店、浴室、保健养生馆、酒吧、咖啡馆、美容美发厅、歌舞厅、宠物店、游戏游艺厅、校外培训机构等行业和餐饮行业堂吃服务暂缓复工,具体复工时间由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另行研究决定。

  三、申请复工条件

  1.防控机制到位

  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落实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必须亲自负责,建立内部疫情防控工作机制,明确疫情防控应急流程,落实防控措施责任制度,加强信息报告,确保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2.员工排查到位

  企业应严把员工入口关,对所有员工登记造册,做到“一人一档”。外地返常员工到岗后向属地村(社区)报告。疫情重点区员工来常的,按规定落实防控措施

  3.设施物资到位

  要积极筹措防疫所需的口罩、测温仪器、酒精、消毒水等疫情防控物资,物资储备必须保证3天以上用量

  4.内部管理到位

  落实每日健康检查,每日对全体员工进行2次体温检测,督促佩戴口罩并做好个人防护,一旦发现情况,及时报告属地政府、果断采取处置措施。对办公区域、经营场所、设施设备等开展通风消毒,加强卫生和安全生产管理。加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范投放和处置废弃口罩,做好各类垃圾收集容器的清洁消毒,确保日产日清。

  5.经营管理到位

  落实专人对进入经营场所的客户(消费者)逐一测量体温,并提示佩戴口罩。对未佩戴口罩或体温异常者,禁止其进入经营场所。因疫情防控需要,企业原则上按照每5平方米配置1名员工,防止经营场所人员聚集。

  6.复工责任告知书签收到位

  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应签收复工《责任告知书》,提交经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的《责任告知书》。

  四、复工备案流程

  01申请方式

  1.通过常熟市商业服务业复工备案系统进行网上申请。

  网址:

  (具体操作流程)

  02申请材料

  (附件在备案系统中下载)

  1.企业复工申请表(附件二)

  2.企业复工员工情况表(见附件三)

  3.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收的企业复工《责任告知书》

  (上述证明材料中的居民身份证、居住证、责任告知书等原件需拍照上传图片至常熟市商业服务业复工备案系统。)

  

  

  03审核期限

  采取网上审核方式的,应在受理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采用书式材料审核方式的,在受理后4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注意

  通过复工备案的企业,属地政府将按照比例进行实地抽查复核,在实地抽查中发现以下情形的,属地政府可以收回复工备案,责令该企业停业整顿,提请相关部门依法处置,并记入该企业诚信档案:

  1.企业提供虚假材料骗取复工备案的;

  2.企业员工身份、数量与申请不符的;

  3.企业未按照《责任告知书》进行管理的;

  4.企业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等违法行为的。

  对未经备案擅自复工的企业,属地政府将参照上述规定予以处置。

  如有疑问可拨打以下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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