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一年毕业季,高校毕业生即将离开校园,跟随他们一起离开的,还有其个人档案。为了帮助毕业生们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办理档案的转移手续,市人才服务中心特梳理本指南。
1. 档案转递方式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0号)及《关于高校毕业生档案转递有关事项的通知》(教学厅函〔2015〕39号)的规定,高校毕业生档案,可由其户籍所在地或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管理。各高校转递档案时应严密包封并填写档案转递通知单,通过邮政机要交通、邮政EMS标准快递或派专人转递,严禁个人自带档案转递。
如学校将档案直接交给毕业生本人,请提醒学校档案是不能给学生自己保管的,需通过邮政机要交通、邮政EMS标准快递或派专人转递。
2. 未就业毕业生档案的转递
暂时未就业的苏州生源毕业生,毕业后档案由学校直接寄往户籍所在地各市县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保管。苏州各市县区人社部门档案服务机构联系方式详见附表。
3. 已就业毕业生档案的转递
⑴在无档案保管权限单位就业的
毕业生已与在苏非公企业等无档案保管权限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其档案可由学校直接转递至用人单位工商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登记所在地的各市县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保管。
用人单位在我市姑苏区的,毕业生档案可转至苏州市人才服务中心保管。用人单位在我市其他市县区的,档案转递至相应市县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保管。
⑵在有档案保管权限单位就业的
已被在苏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等有人事档案保管权限单位(部门)录用的毕业生,其人事档案由学校直接转递至录用的单位保管。
4. 毕业生档案的查询
如果学校已将高校毕业的档案转递至苏州市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毕业生可以登录“苏州市人才服务中心”官网或通过“苏州人才中心”微信公众号进行自助查询。
名 称 | 地址 | 联系方式 | |
市本级 | 苏州市人才服务中心 | 苏州市干将西路288号 | 0512-65223106 |
姑苏区 | 姑苏区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中心 | 解放东路117号行政中心二楼37-38号窗口 | 0512-68723212 |
吴中区 | 吴中区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 | 苏州市吴中区越溪塔韵路178号 | 0512-65646181 |
相城区 | 相城区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 | 苏州市相城区南天成路77号 | 0512-67591903 |
高新区 |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人力资源开发管理中心 | 苏州高新区狮山路22号人才广场1.5楼档案室 | 0512-68411348 |
工业园区 | 苏州工业园区人才交流中心 | 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68号 | 0512-66605942 |
吴江区 | 吴江区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 | 苏州市吴江区开平路300号 | 0512-63950223 |
昆山市 | 昆山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 | 昆山市玉山镇崂山路9号 | 0512-55137311 |
张家港市 | 张家港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 | 张家港市华昌路3号 | 0512-58698634 |
常熟市 | 常熟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 | 常熟市珠江路222号 | 0512-52780277 |
太仓市 | 太仓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 | 太仓市柳州路38号 | 0512-535835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