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企业退休人员免费健康体检

【导语】:体检对象持《体检通知单》、本人居民身份证,由家属陪同在指定日期空腹前往指定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一、体检对象和实施时间

       1.市区统筹范围纳入社会化管理的企业退休人员健康体检工作每两年实施一次,当前体检周期为2018年至2019年,其中2019体检年度的实施时间为2019年3月25日至11月30日。

       2.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企业退休人员列为2019年度体检对象:⑴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档案移交、纳入市区统筹范围社会化管理;⑵未列入2018年度企业退休人员免费健康体检范围。

二、体检项目

       体检项目包括:⑴体格检查;⑵心电图;⑶数字化摄影CR(摄片留号)或普通胸片;⑷B超(肝、胆、脾、双肾);⑸尿常规;⑹粪便隐血试验;⑺血常规自动分析;⑻血生化(体检组套:总胆固醇、甘油三酯、低密度脂蛋白、谷丙转氨酶、谷草转氨酶、血糖、肌酐、尿酸)。

三、体检流程

       1.社区社保工作机构将市社保中心印制的《苏州市区纳入社会化管理企业退休人员免费健康体检通知单》(以下简称《体检通知单》)发放给每位体检对象。《体检通知单》上印有每位体检对象的指定体检日期和指定体检医疗机构。

       2.体检对象持《体检通知单》、本人居民身份证,由家属陪同在指定日期空腹前往指定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3.体检对象完成体检后20天内,体检医疗机构将体检报告送达至体检对象所在社区。社区社保工作机构工作人员于收到体检报告10天内,上门送交退休人员或家属。

四、注意事项

       1.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在指定日期参加体检的,可在指定体检日期后与原指定体检医疗机构重新预约体检日期,并于本体检年度内完成体检。

       2.体检对象必须在指定体检年度内参加体检,逾期作自动放弃本轮体检资格处理。

       3.对居住在吴中区、相城区的体检对象,参照居住在市区统筹范围以内退休人员办法到市区定点体检医疗机构参加体检,其《体检通知单》发放、体检报告送达等工作委托上述两区的社保经办机构进行。

       4.居住在苏州大市范围内其他统筹地区并已实行异地退管服务的体检对象,由居住地退管服务机构组织实施免费健康体检。

       5.其他居住外地的体检对象,由市社保中心寄送《体检通知单》。退休人员到居住地就近医疗机构实施体检,然后凭有效发票、体检医疗机构出具的体检报告、本人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在本体检年度内到市社保中心在规定限额内报销体检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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