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个人提供:身份证、户口或婚姻证明等相关证件。未成年人需提供监护人身份证明及监护关系证明材料。单位提供: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与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
3.已备案的商品房预购合同;
4.购房发票;
5.不动产登记机构按规定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如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书面约定等。
注意事项:
(1)如属委托代办的,需提供委托书(公证委托或在不动产登记机构的当面委托)。
(2)如合同约定购房人可单方申请的,从其约定。